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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過初審 三讀路還遠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6.12.26 00:00
攸關婚姻平權修法的關鍵條文是「民法972條」,原本草案是要把男女改為「雙方」,引發宗教團體反對,認為是破壞家庭制度,不過,為了化解疑慮,朝野以增訂方式加入同性婚姻。儘管如此,參與修法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認為,就算撐到最後的三讀階段,可能還是會有立委選擇棄權。

攸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在26日完成初審,不過要完成三讀前,還要經過朝野協商及二讀程序,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民進黨籍召委尤美女評估,最快在明年4、5月有機會完成修法。

本次修法的交鋒點在於「民法972條」,原本「民法972條」修法,是要把現行條文中「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男女,替換成較為中性的雙方當事人,反對方認為,這恐怕會破壞「一夫一妻」的家庭價值,但支持方則認為,同志選擇進入婚姻的約束,並不會破壞家庭價值,為了化解疑慮在不動現行條文下,另外加入同性婚姻的保障條文。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說:『(原音)在條文不變底下,加了一個婚姻由當事人自行決定,所以就是沒有改稱謂,就是說護家盟很在乎的稱謂其實沒有改。』

至於「民法971條之1」,強調的是婚姻當事人要平等適用夫妻間的權利與義務,也就是,「同性配偶」跟子女間的關係也等同適用「父母」跟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許毓仁說:『(原音)把夫妻的權利義務擴及到第三者這一塊,做一個平等適用的解釋,所以等於說外溢可以幫忙COVER。』

許毓仁認為,未來還有一個月的黨團協商期,明年可能還會有專法版本,他坦言,要讓法案進入三讀,恐怕還有一場艱苦的戰爭,因為法案進入表決時,可能還是會有立委棄權或不出席院會,因此法案能否三讀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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