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4個月前,歐盟的競爭主管機關裁罰蘋果補稅,理由是蘋果長期向愛爾蘭申報在全歐盟的獲利,而愛爾蘭只根據蘋果在愛爾蘭境內的銷售額,以蘋果透過在國內外設立空殼公司而獲得大幅減免的歐盟低稅率,向蘋果公司課稅。
愛爾蘭財政部聲明,此為愛爾蘭吸引外資的方式,並堅稱對獲利課徵比競爭者更低的稅額,此舉完全合法。財政部並指控歐盟的競爭主管機關不公正、超出職掌與授權,並試圖侵犯愛爾蘭在國家稅務方面的主權。
歐盟主管競爭的執委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8月30日公布裁決,要求蘋果就在歐盟境內2003至2014年的獲利,向愛爾蘭補繳鉅額稅金130億歐元。維斯塔哲的報告總結,總部位於加州的蘋果利用2間設在愛爾蘭的空殼公司,以不到1%的實質稅率繳納歐洲獲利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