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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新標準單價房屋稅享6年緩漲

中央社/ 2016.12.16 00:00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6日電)台北稅捐處今天說,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新屋房屋稅調整3項目,包含取消中央空調、電扶梯、玻璃帷幕等加價項目;豪宅採120%固定比率加價;享6年緩漲機制。

稅捐處說,此次調整大多數納稅人都不受影響,只有約3000餘戶舊豪宅受影響,至於103年7月起適用新標準單價房屋,約1萬5000戶的房屋稅會調降。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北市新房屋標準單價及豪宅加徵房屋稅引爭議,為讓房屋稅更合理,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6日開會審議通過「台北市房屋標準價格及相關規定」。

稅捐處說,北市自民國103年7月1日起調高新房屋標準單價,平均調幅為原標準單價的2.6倍,造成新、舊稅制差異過大,並影響都更參與意願。

稅捐處表示,豪宅按「路段率」加徵房屋稅部分,有學者認為這是重複課稅,為讓課稅合理公平,在維持103年新標準單價不變條件,朝「房屋核定單價合理化」及「新舊稅制差異拉近化」為目標。

稅捐處說,經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調整,像是90年7月1日起的舊豪宅,會按新標準單價並重行評定房屋現值。

至於適用新標準單價的房屋稅制,會取消中央空調、電扶梯、金屬或玻璃帷幕外牆及游泳池等加價項目;豪宅改採120%固定比率加價;給予6年新標準單價緩漲機制,保留在109年重行評定時,依當時經濟景氣及不動產市場發展,決定是否調整緩漲。

為保障自住房屋持有民眾的權益,稅捐處表示,不會因房屋稅基調整,而影響租稅負擔,此外,會議也提案討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一戶,且設籍在北市的自住房屋滿2年者,將給予房屋標準價格減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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