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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電價減免經費 經長將做跨部會協商

中央廣播電台/謝佳興 2016.12.16 00:00
電業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針對送朝野協商的第52條,也就是有關家庭兒童電費減免條文,成本該由誰吸收?經濟部長李世光今天(16日)表示,會向行政院報告、做跨部會協商。對於環團批評,修法規定綠電應準備適當備用供電容量,將不利綠電發展,李世光回應,修法也有針對排碳係數低的發電、售電業者,給予電力調度費、輸配電費等優惠。

立法院經委會15日完成電業法修正草案初審,並將4條爭議法條送朝野協商。其中之一,便是有關家庭12歲以下兒童電費減免的第52條,其減免費用是由政府部會、用電大戶、台電哪一方吸收,各行政部門及立法院朝野有不同看法。

對此,經濟部長李世光16日下午出席「中國電機工程學會105年會員暨會員代表大會」時回應,會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此事、做跨部會協商。他說:『(原音)我們會到行政院裡去跟院長報告這件事情、一起討論,到底是部會來處理、還是由用電大戶?還是應該有其他政策來處理,那件事情現在還沒有定案。』

而在此次大會中,獲頒電機工程獎章的台電董事長朱文成則重申,希望不要將此費用轉嫁給一般用戶。

另外,對於環團批評,修法規定綠電也需準備適當備用供電容量,對仍處於起步階段的再生能源發展非常不利。李世光認為,其實此次修法,也有保障再生能源發展的條文,像是第10條,對排碳係數較低的發電、售電業者,給予電力調度、輸配電費用優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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