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在台北華山藝文特區舉辦的「真相達文西」特展,公平會接獲檢舉,立案調查發現京銓藝術在廣告上宣稱「70億達文西-自畫像」、「百億鉅作,55幅畫作」、「一次讓觀眾可以欣賞總價值近一百億元新台幣的真跡畫作群」、「市價已超過2億歐元」等畫作價值,均表達該畫作具一定客觀價格,塑造展覽畫作稀有珍貴形象,以吸引民眾觀賞。
然而,京銓藝術卻無法提出市場實際交易價格、或公正客觀第三人評估的價格,僅一再辯稱不能用藝術品的交易價格來推測藝術品的價值。
公平會認為,廣告宣稱的展出畫作價值,顯然沒有客觀事實依據,致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進而影響其決定前去觀展與否,屬於與服務相關且足以影響消費決定,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因此依公平交易法規定,處以新台幣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