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有共識的條文部分還包括公投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並新增行政院可以發動公投的權力,並將全國性公投的主管機關由行政院改為中選會,且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的組織,希望真正落實還權於民的精神。
此外,針對民進黨立委與時代力量提出把「領土變更之複決」納入公投事項,委員會花了非常多時間討論。國民黨立委黃昭順等人表示,國民黨反對台獨,且一直主張領土變更屬於修憲層級,但國民黨因為反對這項修法而失去政權,現在願意從善如流,支持這項修法,民進黨完全執政就完全負責。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則說,當初是民進黨提這個案,民進黨現在卻不明確表態,他直指民進黨是怕得罪黨內獨派才不敢撤案,呼籲民進黨拿出勇氣。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則批評國民黨此舉根本是拿台灣的利益開玩笑,把國家領土當作政治籌碼,呼籲國民黨三思。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認為,憲法裡完全沒有規定這些複決案要透過何種程序實踐,法律的任務應該是要實現憲法裡所規範的內容,若沒有在公投法裡明訂,會出現立法空白的情況。
此外,對於兩岸間的政治協議應公投通過後才可進行協商,在野黨也不贊成,因此相關條文仍在協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