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先前曾表示,歐巴馬預期將會簽署讓「伊朗制裁法」(Iran Sanctions Act)延長10年一案,但在14日午夜簽署期限到期後,歐巴馬15日仍未批准該案。白宮發言人厄尼思特(Josh Earnest)表示,歐巴馬已決定不簽署該法案,而讓它自動成為法律。
厄尼思特在聲明中表示,「行政當局已經、也將持續行使一切必要的權力,取消相關制裁」,做為與伊朗核協議中的一環。
依照美國憲法,總統在國會通過法案後,可以在10天內選擇簽署、否決或是不處置。如果國會已經休會,拒不簽署法案就會形成「口袋否決」,使該法案無法成為法律。但若國會仍在會期當中,則法案在未獲總統簽署時仍將成為法律。目前國會議員雖已返家過節,但從技術上而言國會本週仍處於「形式會期」(pro-forma)當中。
歐巴馬此舉雖然不能阻止延長制裁案生效,但它帶來象徵性意義,顯示總統並不贊成國會議員的行動。白宮曾主張這項延長制裁案沒有必要,因為行政當局在必要時仍有其他手段可以懲罰伊朗,同時也對該延長制裁案可能損害伊朗核協議表達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