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傑從兒童保護社工員做起,26年來鑽研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等領域,是台灣少數專攻家暴、性侵加害人心理和評估研究的學者,林明傑表示,民國80年代台灣發生多起重大性侵案件,政府相繼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暴防治法,並規定各縣市社區輔導與監控假釋犯,而他在國外所學的輔導治療技術正好派上用場。林明傑說:「研究這些人對當時台灣社會很有幫助,家暴法一通過,大家更慌,因為不知道家暴加害人要怎麼輔導。」
林明傑指出,他的輔導方式就是掌握16字訣,確定方向、找出優點、找出做法、慢慢做到,這16個字聽起來簡單,實則不然;家暴者大多是法律規定須接受輔導,也就是非自願諮商,沒有任何改善動機,更常帶著一股怨氣。於是林明傑先從同理個案的不舒服著手,接著幫忙個案找出自身優點並重拾信心,更發明「好想法鼓勵自尋法」,要求個案從古人、宗教的話語或詢問態度正面的親友,找出一個符合「不傷害、不看不起、能自在」三原則的好想法,換個角度看待與家人的關係。 此外,有些個案是因為老婆外遇、酗酒、個人情緒控管問題而家暴,林明傑也運用相同方法,讓家暴者從華人傳統的隨緣觀、命理觀或原住民文化等改善家庭關係。「只要先同理,再鼓勵找到符合三原則的好想法和好做法,通通都可以做。」林明傑說,家庭暴力普遍存在台灣社會,嚴重影響被害人的自尊,甚至連帶影響子女的行為,「再不改,將如老鼠會一樣吃掉全民幸福。」因此無論是輔導治療人員、警察、社區、鄰居都能幫助這些家暴者,避免家暴問題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