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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社福金遭疑撥太少 醫事司擬修法

中央社/ 2016.12.1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3日電)醫改會今天表示,有部分醫院近3年明明盈餘成長,但社福金投入比率「溜滑梯」,要求應修法落實社福金改革。醫事司表示,擬修法擴大提撥計算基礎。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舉行記者會,公布針對醫院社福金進行的全國社工大調查,發現8成醫院社工反映近年民眾對醫療社福金需求明顯增加,有73%病友或社福團體認為醫院社福金資訊不透明。

醫改會董事長劉淑瓊表示,醫療法規定,醫療財團法人應提撥年度醫療收入結餘的10%以上,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立意就是要讓得到免稅優惠的非營利財團法人醫院可以善盡社會責任。

調查結果發現,醫療救助金需求有明顯增加趨勢,主因包括人口/家庭改變、景氣變差、急難病人增加;醫改會從醫院財報分析也發現,有4成(8家)醫療本業賺錢的財團法人醫院,近3年明明盈餘成長,但社福金投入比率卻下降。

醫改會說,過去實證研究顯示,在政府法規不夠嚴謹下,部分醫院社福投入比率會逐漸降到法律規定的最低標準,想辦法減輕醫院社會責任,必須盡快修法解決。

醫改會研究員沈珮涵也說,社福金的用途、管理、資訊不透明,民眾可能看不到更吃不到,調查也顯示超過5成的受訪社工認為醫院社福金經費用途過於狹隘,無法有效到位。

醫改會建議,應將醫院美食街、停車場、股利收入等非醫務盈餘都納入社福金提撥基礎,把餅做大,推估這可讓全國每年增加新台幣8到18億元社福金;且應修法設監督機制,確保真正用在醫療公益的費用才能抵稅,且應公布使用帳目。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長石崇良下午受訪時表示,原本就打算修法,將醫院社會公益提撥基礎從現行醫療收入結餘修正為收入結餘,將醫療收入與非醫療收入同時納入需提撥百分比計算基礎;也一併修正有關財團法人董事會治理規定,目前修法草案已送行政院,近期將召開會議審查。

衛福部也表示,統計目前58家醫療財團法人投入社福經費,自102年新台幣26億元成長至104年34.5億元,年增率則由2.13%增至18.8%,有些醫院就算醫療收入結餘為負數,還是有依法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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