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巡邏警網下午發現有輛轎車在苓雅區意誠路違規停車,上前盤查,要求駕駛出示證件,駕駛稱沒帶證件,也沒背身分證字號,強調只是臨停,下車買個東西,為何盤查。
警方說,林男沒帶證件,警員請他報身分證字號,林崑海表示記不起來,接著打電話回家問家人身分證字號,並把身分證字號報給警員。
警方後來查出是林崑海,由於現場查無可疑之處,便讓他離去,過程約10分鐘。
市警局苓雅分局長賈樂吉表示,當時警員發現違停,若車主不在車上就開單告發,若有在車上,通常以疏導交通,讓交通順暢為主,會勸導駕駛儘速離開,不會刻意刁難駕駛或開單,當時警員依法盤查車主,確認沒問題,為免影響當地交通,就讓林崑海駕車離去,無關林崑海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