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這次主要是修正役男申請出境,經主管機關審核並發給核准文件後,即得辦理出境,免除役男護照核蓋出國核准章作業,以簡化程序並符經濟;另為因應緊急或特殊案件需求,得以核蓋替代役役男出國核准章的方式辦理。
另外,為配合服勤單位派遣一般替代役役男赴國外從事與勤務有關的會議或活動實際需要,將一般替代役役男赴國外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出境日數,由10日調整為20日。
內政部指出,「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未來有關替代役役男出境申請作業事宜,可至役政署、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網站查詢,亦可洽詢役政署或替代役需用機關(服勤單位)或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