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21歲郭姓男子經常使用交友軟體「Beetalk」把妹 ,今年1月認識一名12歲國小女童,郭男經常傳訊要求見面及發生性關係,多次遭女童拒絕。今年西洋情人節當晚,郭男要求見面與嘿咻,女童表明不想嘿咻,但仍帶著妹妹前往公園與郭男碰面,郭男故意支開女童妹妹,再拉女童到附近大樓地下室幫他口交及做愛,得逞後便逃逸。
女童母親見女兒悶悶不樂,體重暴瘦7公斤,查閱女兒的臉書及LINE訊息,才知道女兒遭郭男性侵,氣得報警提告。官司訴訟期間,郭男仍繼續在Beetalk把妹,還搭訕到女童母親的乾妹妹,被嗆「官司處理好了沒?」郭男隨即打電話向女童母親道歉,並賠償50萬元達成和解。
新北地方法院昨(9)日審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郭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須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