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跨境店商需繳稅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9 年前
近年網路交易蓬勃發展,消費者利用網路跨境購買國外勞務情形日益頻繁,為解決跨境電商業者不易課徵營業稅、造成國內外業者不公平競爭與稅源流失問題,立法院院會今天(9日)三讀修正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明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的外國事業、機關、團體及組織,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以利掌握稅源。

修法後,未來如國際旅遊訂房網站「agoda」等跨境電商,皆必須繳納5%營業稅。

修法也增訂,跨境電商業者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之代理人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規定,並提供業者簡易線上稅籍登記及線上報繳稅機制,降低業者成本,使國內外業者稅負平衡;若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得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