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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彈劾案 司法界認憲法法院會接受

中央社/ 2016.12.09 00:00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9日專電)針對南韓國會今天表決通過總統朴槿惠的彈劾案,憲法法院再度成為「大韓民國」號的舵手。司法界多數認為,憲法法院很有可能接受國會請求判定彈劾的理由充分。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憲法法院憲法研究官、建國大學法學院教授黃道洙表示,與罷免普通公務員職務相比較,國會有充分的理由彈劾朴槿惠。把涉嫌犯有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重罪,作為彈劾理由寫入彈劾決議,料能獲得憲法法院放行。

另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憲法法院法官表示,法官們會依據常識和法理進行判斷,但同時也須考慮國民的憤怒情緒。

這名人士指出,法官在作出決定的過程中,會將聚集在光化門廣場的100多萬名民眾的意志反映到裁決之中。該法官強調,2004年時任總統盧武鉉遭彈劾的理由不明不白,多數黨靠人頭優勢把總統拉下馬,但這一次的情況完全不同。

西江大學法學系研究所教授林智奉預測,朴槿惠將權力交給未獲選民賦予權限的崔順實行使,違反了憲法第1條規定,是明確的違憲行為,憲法法院的大法官中,將不會有人駁回國會對朴槿惠的彈劾決議。

此外,高麗大學法學系研究所教授張永洙表示,即使法院未判朴槿惠犯受賄罪,但憑其他的強迫交易行為,就足以判定彈劾理由充分。

不過,前憲法法院法官李時潤表示,憲法法院法官們審案不應被輿論左右,憲法法院應保持政治中立,慎重審理。若燭光集會圍繞憲法法院進行的話,法官們則無法秉持信念行事。不管輿論如何,頂住壓力從容不迫是憲法法院應有的成熟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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