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失(就)業免徬徨 新北就服陪您再遨翔

大成報/
9 年前
(台北訊)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於本市板橋、永和、樹林、土城、汐止、五股、淡水、新莊、蘆洲、三重等地皆設有就業服務據點,提供多項就業服務及相關補助,另設置「行動辦公室」,現場提供當地居民求職、求才登記及媒合工作等服務,每年舉辦多場大型就業博覽會及徵才等活動,積極創造市民就業機會,降失低業率。有任何疑問可就近洽詢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所屬就業服務站(臺)。

失業給付

新北市境內現有三重、板橋、新店就業服務站受理失業認定業務,協助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且離職退保當日起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之非自願離職民眾,完成失業認定並轉請勞工保險局核發失業給付。有需求的民眾可電洽以下三站辦理預約:(1) 三重站預約專線:(02)29741192,(2)板橋站預約專線:(02)29563512,(3)新店站預約專線:(02)29138685。

求職服務

為協助民眾順利進入職場,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歡迎15 歲以上(或國中畢業),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並領有國民身分證者或已取得居留證之外籍配偶、已取得長期居留證或依親居留期間持有工作許可證之大陸配偶至就業服務站台接受就業輔導,親至就業服務站台前別忘了先來電預約!另本處不定時舉辦就業博覽會及現場徵才活動,提供轉職及失業勞工適性就業機會,透過現場徵才讓求職者直接與事業單位進行面試,提高媒合成功機率,減少失業週期,協助廠商迅速找到人才。

創業服務

新北市政府為積極促進市內之在地就業人口與搶救失業人口,自97年起開辦「新北市幸福創業微利貸款」計畫,期望協助市內弱勢民眾藉由創業成功擺脫貧困、邁向幸福新生活。申請資格:(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年齡為20歲以上65歲以下者(二)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三)所創或所營事業於本市未超過3年且依法設立登記(四)申請人不得擔任2家以上企業之負責人等資格。申請方式:申請者須參加政府舉辦實體創業研習課程達規定時數(已創業者6小時;未創業者21小時),經顧問專業輔導並提出貸款申請計畫書,經審查會議通過後才予以核貸。相關疑義可洽詢幸福創業專線:8969-2107。

跨域津貼補助

新北市辦理跨域津貼補助,其受理單位有三重、板橋及新店就業服務站這3個服務據點,求職者可逕洽離原日常居住處鄰近的就業服務站(三重、板橋及新店擇一)先辦理求職登記,求職者失業其間連續達三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為前提,再經就業服務站媒合就業成功後,求職者需連續3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且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處處距離30公里以上,再依申請者之需求提出各項津貼項目(異地就業交通、搬遷及租屋補助)之規定向原受理單位辦理津貼申請,新北市服務據點詳洽三重(02)2976-7157、板橋(02)2959-8856、新店(02)8911-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