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表示,復興航空公司突宣布解散,已影響千餘名勞工之工作權,公司雖表示已提撥6億元信託專戶用以支付員工資遣費,但對於信託帳戶之資訊遲未提供主管機關;由於勞工薪資及資遣費等費用,是與銀行團對復興航空的債權屬同一序位,勞動局也擔心,復興航空提撥的6億元不足以支應全體解僱員工的法定補償費用,屆時勞工將與銀行團平起平坐,共同分配財產,復興航空不應再以「打混仗」的方式,意圖誤導外界以為公司已有足夠信託基金足以支應,實際要支付的資遣費或對勞工的補償可能遠高於6億元,勞動局也呼籲銀行團不要為復興航空背書,也不能太樂觀看待未來可處分的財產。
此外,復興航空公司雖於12月2日提出內含實際解僱人數與日期的大量解僱計畫書,但其明知企業工會已成立,卻不依法定程序將此計畫書提供給企業工會,更影響勞資之間信任基礎,亦將影響未來的協商。
勞動局將於12月8日召開強制協商會議,勞動局嚴正聲明,本案目前已進入強制協商程序,為使協商程序順利進行及了解協商方案的可行性,對於協商程序進行過程中所需相關資料,勞資雙方皆應依據誠實信用原則予以提供,以期在協商過程中確保勞資權益。尤其資方為具有各項資源、發動解散的一方,對員工有責任,尤其應坦誠提供資訊,建立未來協商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