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日前決定將國民黨黨營事業中投和欣裕台收歸國有,行政院6日上午召開「跨部會黨產處理會議」,討論收歸國有後的處理方式。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表示,依照「國營事業法」的規定,國營事業必須符合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和由國家主動出資等條件,但中投和欣裕台不符合上述規定,因此收歸國有之後也不會成為國營事業。徐國勇說:『(原音)黨營事業收歸國有以後,顯然不是國家要發展國家資本,也不符合要促進經濟建設,也不符合便利人民生活,他不是國家政策也不是國家主動出資成立的公司,不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條規定,所以縱然把黨產收歸國有以後,黨產不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規定,所以這些員工不會成為國營事業員工,只能適用「勞基法」,依「勞基法」處理。』
會議也確定中投與欣裕台是國民黨獨資,至於財產是否歸屬國有則取決於是否發行股票,如果沒有股票,12月30日之後經濟部將逕行登記註銷董監事登記,確定歸屬國有;如果有發行股票,則必須執行股票背書轉讓,若不移轉將適用強制執行等規定,以股票失效或註銷方式處理。
徐國勇表示,由於政院接管小組尚未正式成立,中投和欣裕台現階段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暫時主管,未來的經營方式、勞工去留、人事安排等問題留待接管小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