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海外涉洗錢案,意外查出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主秘王起梆違法放貸,轉投資鑒機公司,從中獲利二點二五億,並涉內線交易及洗錢,昨天依特別背信等罪名,起訴蔡、王等四人,蔡友才被求刑十二年。台北地院昨晚召開移審庭,裁定蔡五千萬及王一千萬交保,蔡需另提供兩億書面保,兩人並限制出境。但蔡王兩人無法達交保條件,均先還押。~聯合報2016年12月 3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