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七總隊第五大隊今天指出,日前接獲線報台中市東勢區一處檳榔園旁空地,放置有大量珍貴林木,於是派員前往查訪,不但發現空地上放有4根肖楠和1根扁柏外,鄰近的工寮內,還有2根肖楠,總共7根都是大樹徑的珍貴林木。
經調查,這些珍貴林木為台中市66歲羅姓男子所放置,查緝員警再度會同東勢林管處人員前往,除把人逮捕到案外,並查扣作案用的挖土機,羅男辯稱,珍貴林木為十幾年前的「72水災」後,自行用挖土機搬運回家中倉庫存放,近來因倉庫要堆放肥料,才將林木暫時移出屋外。
羅男表示,木材是打算未來自己「蓋房子」時使用。不過林務局人員鑑定指出,從珍貴林木的竊取地點和外觀判斷,應不會超過10年,而總重超過5公噸,市值將近新台幣300萬元。
警方指出,即使依據羅男供稱撿拾河灘地林木時間,也違反歷年修正的天然災害漂流木撿拾相關規定,不得使用機具,也不得撿拾大樹徑及珍貴林木,全案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罪嫌,將羅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