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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通過BARX向巴克萊提交外匯工具交易 或會受集體訴訟和解的影響

美通社/ 2016.12.02 00:00
紐約2016年12月1日電 /美通社/ -- 以下聲明由Scott+Scott, Attorneys at Law, LLP和Korein Tillery

LLC發佈,涉及Axiom Investment Advisors, LLC通過其受託人Gildor Management LLC訴Barclays Bank

PLC(巴克萊銀行)和Barclays Capital Inc.(巴克萊資本)一案。

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

AXIOM INVESTMENT ADVISORS, LLC(通過其受託人Gildor Management LLC起訴)

原告

巴克萊銀行和巴克萊資本

被告

案件編號:15-CV-09323 (LGS)

集體訴訟和解通知

集體訴訟和解通知概要

如果您在2008年6月1日至2016年4月21日期間通過BARX向巴克萊提交外匯工具交易/交易指令,那麼您可能會受到集體訴訟和解的影響。

「外匯工具」是指任何本金交割/無本金交割外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外匯即期交易、直接遠期外匯交易、期貨、無本金交割遠期交易、掉期、期權和交易策略,以及任何以外匯匯率有關方式進行交易的其它工具。

本通知是要告知您現在提議的集體訴訟和解已經與被告巴克萊銀行和巴克萊資本(統稱「巴克萊」)達成。此案控告巴克萊利用名為「Last

Look」的自動功能來延遲其對通過BARX(巴克萊資本自動實時交易服務)提交的外匯工具交易/交易指令(無論是直接在BARX上提交,還是通過電子通訊網絡(ECN)或其它連接途徑提交給BARX)的反應。本案指控巴克萊利用「Last

Look」功能,在設定好程序的延遲期中暫不執行此類交易/交易指令,並在延遲期內基於市場價格是否在延遲期內超出一定的「門檻」及其它條件,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此類交易/交易指令。本案指控巴克萊的「Last

Look」操作違反了合約法及其所涉及的誠信和公平交易約定,還有紐約州通用商業法349條和350條之規定。本案由並代表通過BARX向巴克萊提交外匯工具交易/交易指令的人士提起。巴克萊否認這些指控,認為控訴沒有法律上的依據。

現在已經與巴克萊達成一項擬議和解。巴克萊已經同意支付50,000,000美元(「和解基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該法院」)授權發佈這一通知。在支付任何款項之前,該法院將舉行一場聽證會,來決定是否批准這一和解。該法院批准和解將幫助全面完結此案。

集體訴訟和解對象包括哪些人?

不計某些例外,集體訴訟和解(Settlement

Class)涉及的對象涵蓋所有在2008年6月1日至2016年4月21日期間通過BARX向巴克萊提交外匯工具(FX

Instrument)交易/交易指令(無論是在BARX上提交,還是通過ECN或任何其它連接途徑提交給BARX)的人,而巴克萊在這期間使用了「Last

Look」功能,或者是巴克萊在這段時間內從事了放棄要求聲明(Released Claim)所涉及的任何其它行為,獲得和解款項的人士需要具備以下條件:(i)

在美國定居;或(ii) (a) 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定居,(b)

通過巴克萊設在美國的服務器提交此類交易/交易指令。在本段中所使用的英文首字母大寫的術語在和解協議(Settlement

Agreement)中有定義,欲查看和解協議,可登入www.BarxLastLookSettlement.com

如果您不確定自己是否屬於集體訴訟和解的對象,您可以瀏覽www.BarxLastLookSettlement.com

瞭解更多信息,包括詳細通知,您也可以撥打免費電話(800)-231-1815(如果從美國/加拿大以外地區撥打,那麼請撥打(614)-553-1610)。

我會獲得和解款項嗎?

如果您加入了集體訴訟和解,並且決定不退出,那麼在您提交索賠證明和授權協議書之後,您將有資格根據和解獲得款項。任何付款金額都將由擬議的分配計劃(Proposed

Plan of Distribution)決定。擬議分配計劃的詳情可參見www.BarxLastLookSettlement.com

。和解基金分配日期尚未確定。索賠證明和授權協議書必須蓋有不遲於2017年5月19日的郵戳,或者在美國東部時間2017年5月19日晚11:59之前經由

www.BarxLastLookSettlement.com 以電子方式發送。

作為集體訴訟和解對象有什麼權利?

如果您加入了集體訴訟和解,而且不選擇退出,那麼您將放棄某些針對巴克萊和免責方的法律權利,詳細通知與和解協議中有專門解釋,請參閱

www.BarxLastLookSettlement.com

。如果您不想參與擬議和解,那麼您必須要在2017年3月30日之前選擇退出。

您可以(但並非必須要)評論或反對擬議和解、擬議分配計劃,或是集體訴訟律師向法院申請由被告承擔律師費和案件審理開支,並讓代表集體訴訟群體的原告收取服務費用。如果您要評論或反對,那麼您必須在不遲於2017年3月30日的時候以書面形式提交您的評論或反對意見。

至於如何退出集體訴訟和解或提交評論/反對意見,具體信息請參見詳細通知以及網站www.BarxLastLookSettlement.com

何時舉辦公平聽證會?

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將在2017年7月18日下午4:30召開聽證會,聽證會由該法院Lorna G.

Schofield法官主持,召開地點在Courtroom 1106, Thurgood Marshall U.S. Courthouse, 40 Foley

Square,New York, NY

10007(紐約州紐約市,郵編:10007)。聽證會將考慮是否批准擬議和解、擬議分配計劃,以及集體訴訟律師向法院申請由被告承擔律師費和案件審理開支,並讓代表集體訴訟群體的原告收取服務費用。您或您的律師可以請求自費參加聽證會並在聽證會上發言,但不強制要求。

垂詢詳情,請致電(800)-231-1815(如果從美國/加拿大以外撥打電話,那麼請撥打(614)-553-1610),或瀏覽

www.BarxLastLookSettlement.com 。

請不要致電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或該法院書記員來瞭解和解信息。

消息來源 Scott+Scott, Attorneys at Law, LLP and Korein Tillery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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