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主任、台北科大校長姚立德提醒各推薦學校及考生特別留意,今年度重大變革事項包括各高職學校每校至多可推薦12名考生,較105學年度增加2名、通過推薦資格審查的考生,可選填志願數由去年的20個志願,106學年為25個志願,增加5個志願數。
106學年度招生簡章自今(1)日起,於甄選委員會網站 (http://star.jctv.ntut.edu.tw/)公告,各高職學校的校內甄選規則及機制務必明定,校內參與遴選的學生資格條件及規範,上傳遴選辦法與公告到甄選委員會網站,上傳時間從105年12月2日到106年1月10日截止,以達公平、公開、公正的招生原則。被推薦考生須為各高職學校應屆畢業生,且其在校學業成績排名須在全科或全學程前30%以內,並全程須就讀同一學校,方有資格被推薦參加科技校院繁星計畫入學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