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新規定的個人銀行帳戶分類管理今天實施,主要為電子支付的Ⅱ類、Ⅲ類帳戶規定了明確的交易消費限額。
法制晚報報導,支付寶官方微博凌晨1時於發布「關於打擊電信詐騙保障用戶資金安全的公告」,調整部分業務規則。
其中要求12月1日起,同一用戶在支付寶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支付帳戶;新註冊帳戶自註冊日起6個月內未發生交易,帳戶可能會被暫停使用,重新認證後可再次使用;如果多個帳戶對應同一手機號碼,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寶將對此類帳戶進行告知並清理。
Ⅱ類帳戶是理財加支付的電子帳戶;Ⅲ類帳戶是小額消費支付的電子帳戶,與微信錢包類似,適用於高頻率的小額行動支付,主要用於網路支付、線下手機支付等小額支付,可以辦理消費繳費。
與Ⅰ、Ⅱ類戶最大的區別是,Ⅲ類戶僅能辦理小額消費及繳費支付,不得辦理其他業務。
此外,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寶帳戶轉帳時,單日轉帳筆數上限為100筆。單筆轉帳金額規定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