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盤查竊嫌時,在男子身上起出鑰匙上貼有被害人車牌號碼之三輛車的四把鑰匙,當下警方便覺得可疑,竊嫌當下更是無法交待鑰匙來源,警方便將竊嫌帶返派出所查證;經查證後警方立即聯繫車主,赫然發現該鑰匙係於11/14日上在被害人經營之車行店內遭竊,惟當下被害人並沒有發現財物遭竊,係經通知後才驚覺有失竊,被害人當下對警方認真的執勤態度滿懷感激,本案訊後依竊盜案移送法辦。
公園派出所所長高世賢表示,本案同人積極且落實各項警察勤務,值得讚賞與嘉許,警察以敏銳的觀察力及經驗法則掃瞄轄區內任何可能出現危害或犯罪之處所,見微知著、防微杜漸,提供本市市民一個住的安心、睡的安心的友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