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鄭運鵬28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指出,Uber在許多報紙買廣告,意欲阻止政府修正公路法,將違法汽車運輸業者罰鍰最重從新台幣15萬元提高到2,500萬元,並表示不願合法納入交通部提出的「多元計程車方案」。質詢交通部官員,現在交通委員會都還沒開始排案審查公路法修法,Uber就已開始買廣告對抗政府,交通部如何因應?
對此,交通部官員答詢表示,已對Uber開出8千多萬元的罰單,Uber都已繳納;Uber所打的行政訴訟,交通部也都勝訴;另外,交通部已去函Google和Apple,要求將Uber App下架,但業者尚未回覆。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也表示,Uber會登廣告,顯示怕重罰,希望交通委員會趕緊審查公路法修法,遏止Uber的不法行為。
不過鄭運鵬認為,應祭出更嚴厲的手段,逼迫Uber納保、納管、納稅,要求交通部行文金管會,讓Uber無法接受消費者刷卡,斷絕Uber的收入來源。鄭運鵬說:『(原音)你們可以要求本國銀行不能夠接受他們的刷卡。主要我也不是要Uber收掉,而是要它被納管,要它被納管,你就要逼它上談判桌嘛!它今天給你刊報紙,就是我不理你啊!對不對?那你就要採取更嚴厲的手段。所以根本也不需要到修法啊,你讓它沒有收入就好了。拜託請金管會去發文本國銀行,你用你行政法院判決定讞的案件,去要求說它是違法經營,所以不能夠讓它去收消費者的刷卡,這樣不是很簡單嗎?』
立委鄭寶清則主張,既然Uber登記的是資訊業,實際卻從事運輸業及用餐服務,政府應立即撤銷Uber的公司執照。不過由於立委的要求都涉及跨部會的業務範圍,交通部官員都無法當場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