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無預警停航已遭民航局依民航法處新台幣300萬元最高罰鍰,並將收回航權,但依行政程序法,必須讓興航有陳述意見的機會。
民航局說,已限興航最晚29日提出陳述意見,若興航無回應,或陳述的意見不充分,就會立即呈報交通部,撤銷並收回興航航權,再重新分配給其他國籍航空公司。
興航國內部分有有6航點、6條航線,國際部分8航點、12條航線,兩岸部分有13航點、25條航線。
針對興航董事長林明昇接受媒體訪問,指日本企業對投資興航仍有興趣,但若收回航權,一切得重新評估,民航局說,興航就是未得到新投資者的資金挹注,公司都宣布解散,航權當然要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