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委會於民國92年發布「台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安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開放漁船雇用大陸漁工於12浬外協助作業。但金門、馬祖因地理環境特殊,地區漁民反映作業範圍、漁源受影響,民國101年正式規定為限制1000公尺外作業,現在則研議放寬雇用大陸籍漁工船距岸50公尺作業。
漁業署、連江縣政府上午召開會議討論政策妥適性,由漁業署長陳添壽主持會議,地區民意代表、漁民踴躍出席討論。
持反對意見的北竿民眾表示,馬祖海洋資源逐年減少,皆因大陸漁工船無視距岸1000公尺作業規定,大肆在近岸佈網、捕撈,導致漁源枯竭,如今若再開放距岸50公尺作業,馬祖海洋生態勢必受到毀滅性打擊,堅決反對這項政策。
縣議員周瑞國除了反對政策,也要求海岸巡、縣政府嚴格執法,除透過最重罰鍰處分外,也應扣留船長執照,杜絕再犯,落實海洋保育政策。
陳添壽表示,此次召開協調會目的為聽取地區民眾意見,國家政策以顧及生態環境保育、人民工作生活權為最基本考量,會討論政策妥適性,合理協助馬祖發展,是否開放陸籍漁工船距岸50公尺作業,會後漁業署將持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