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時銓表示,新纖持股56.83%的孫公司LOFO High Tech Film GmbH依「德國破產法」第18條規定「有變為無清償能力之危險」,向德國法院提出聲請破產保護程序。
羅時銓指出,LOFO公司今年第2季總資產為新台幣3億4590萬元,但負債總額約新台幣5億5346萬元,明顯負債大於資產,新纖的子公司達輝光電11月9日董事會決議不再對LOFO公司挹注資金,而且LOFO公司的營業收入只占新纖公司合併營業收入約1.20%,對新纖公司財務影響不大。
羅時銓表示,新纖持股56.83%的孫公司LOFO High Tech Film GmbH依「德國破產法」第18條規定「有變為無清償能力之危險」,向德國法院提出聲請破產保護程序。
羅時銓指出,LOFO公司今年第2季總資產為新台幣3億4590萬元,但負債總額約新台幣5億5346萬元,明顯負債大於資產,新纖的子公司達輝光電11月9日董事會決議不再對LOFO公司挹注資金,而且LOFO公司的營業收入只占新纖公司合併營業收入約1.20%,對新纖公司財務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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