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銀行團共識 興航3個月處分擔保品飛機

中央廣播電台/陳林幸虹
9 年前
復興航空宣布公司解散,最大債權銀行兆豐銀,今天(24日)下午邀集其他21家債權銀行會議。金管會表示,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也出席,經過3個小時的討論,決議由復興航空出面,在3個月內處分擔保品飛機。金管會也表示,如果是由復興航空以最有利的價格處分擔保品,或許能較有利於債權銀行。

復興航空22日無預警宣布停業,且董事會決議解散,債權銀行為了自保,聯貸主辦行合作金庫23日和復興航空達成處分2架飛機的共識;另外,在自貸案的部分,24日再由最大債權銀行兆豐銀行邀集所有債權銀行召開會議,歷經3個小時會議後,最終達成共識。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說:『(原音)它開會的結果,就是要求復興航空在3個月內,要積極處分擔保品,然後並沒有提出重整要求,跟昨天合庫開的沒有很大的差異。』

呂蕙容也表示,根據銀行團的轉述,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在會議中不斷強調,對所有債權銀行的擔保品飛機,由復興航空處分,會賣到比較好的價格,但最終銀行能拿回多少錢,只能看實際售出的情況。呂蕙容也指出,復興航空將飛機出售後,會依照優先順序將錢還給金融機構,有擔保品的銀行優先。據金管會統計,有7成的銀行都有擔保品,3成沒擔保。

另外,根據金管會統計,台灣國內有5家銀行持有復興航空海外可轉換公司債(ECB)共6580萬美元,前3大債權行依序為遠東、兆豐以及聯邦銀行。呂蕙容也表示,如果復興航空的資產處分完畢,接著納入清算,清算後的價值如果還有剩餘,這些擁有可轉換公司債的銀行,或許仍有機會拿回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