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政署統計,近3年,警察通報家庭暴力案件有逐年攀升的趨勢;其中,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佔近65%以上。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於今年2月4日施行,規定被害人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家暴法有關聲請保護令、警察保護措施等規定(俗稱「恐怖情人」條款)。該法條施行至今年10月底為止,共受理228件案件。
警政署指出,警政署在今年完成「警政婦幼安全工作專業人員認證」制度,每個警察分局都設置家暴案件的家防官,可協助各地的受暴人,走出暴力的陰影。
根據警政署統計,近3年,警察通報家庭暴力案件有逐年攀升的趨勢;其中,親密關係暴力案件佔近65%以上。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之1於今年2月4日施行,規定被害人年滿16歲,遭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事者,準用家暴法有關聲請保護令、警察保護措施等規定(俗稱「恐怖情人」條款)。該法條施行至今年10月底為止,共受理228件案件。
警政署指出,警政署在今年完成「警政婦幼安全工作專業人員認證」制度,每個警察分局都設置家暴案件的家防官,可協助各地的受暴人,走出暴力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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