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航宣布解散引發基層員工不滿,昨天(23日)上午興航工會更要求召開勞資協商會議,訴求資遣費應以年資1年1個基數作為計算,另加新台幣50萬元作為補償,且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應於60日前預告員工,故離職日應為106年1月21日,不過最後協商破局;今天上午,工會成員再度集結勞動部,要求勞動部能出面介入興航勞資爭議案。
據《中央社》報導,興航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表示,要求勞動部出面介入興航勞資爭議案,促請雙方協商,興航昨天已有支票跳票,加上有重整可能,就應該出面說清楚,不該擅自資遣勞工。龐更痛批:「復興航空不是你林明昇一個人的,是我們員工幫你打下!」,龐主張,只要興航還有營運可能性,就不應大量資遣勞工,反對關廠與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