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這名男子仍因對另外兩名子女施暴,今天遭判入獄10個月,但也在羈押28個月後獲釋。
男子去年11月原本被哥本哈根的東區高等法院判刑5年,但在2名法警逮到其中1位合議庭參審員打瞌睡後,丹麥最高法院今年9月發回重審。
男子的律師史德吉托恩(Henrik Stagetorn)告訴記者:「當天最重要的證人已證明,他在睡覺。」
闖禍的參審員則否認有打瞌睡。
事發當時,法庭內為執行對男子3個小孩的視訊訊問,把燈關掉並放下窗簾。
丹麥的高等法院在做出被告入獄判決前,是由3名專業法官與3名參審員共同評議決定。先前對男子的判決評議是4比2,認為他性侵14歲女兒的罪名成立,但今天的評議卻以5比1,推翻先前的判決。(譯者:中央社陳亦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