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日前在各大電器賣場隨機購買共15件樣品進行檢測,並於今天公布結果,其中「品質項目」及「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
不過,重要零組件比對部分,標檢局表示,KINYO吹風機(KH-182)不合格,主因為其溫度斷路器型號與原登錄技術文件資料不符,但因不涉及基本設計變更,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要求業者補辦申請核准。
另一件歌林吹風機(HD-R756)則因未標示禁止用於盆浴或淋浴附近警告標誌,或標示「警告:勿在近水處使用電器」警語,被標檢局判定中文標示不合格。
針對中文標示不合格商品,標檢局表示,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