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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航空不飛了 手上機票怎麼辦

中央社/ 2016.11.2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22日電)復興航空解散全面停飛,雖公布退票資訊,但旅客權益仍受到不小影響,消保官建議,不管是尚未出發、回程停飛、購買套票或是抽獎獲得機票的消費者,最重要的就是「保留單據」。

復興航空宣布全面停飛,22日晚間公布退票資訊,表示即日起,消費者向興航或旅行社購買的機票可辦理退票,預計45天內全額退費。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建議,針對不同情況,消費者都要都要保留單據,注意航空公司相關規定,並積極爭取消費權益。

一、自行購買

消費者直接跟興航購買,但還未出發、以及已使用國內線去程機票、但手上仍有回程機票的旅客。王德明說,務必保留訂位、付費單據,以要求復興航空負起債務不履行責任,並根據興航提出的信用卡付款與現金付款的退費機制退費。

二、跟旅行社購買

先洽聯絡旅行社辦理。旅行社若無法退換票給消費者,可以根據消保法或是跟品保協會反映退費問題。

三、買套票或多張來回程機票

除可以依付款紀錄、單據外,也可以要求興航提出訂單資料,進行求償。

四、旅展抽獎、廠商致贈的零元機票

提供獎品的業者或興航應履行契約,提供等價賠償,也可透過各地方消費者服務中心,要求興航依個案處理。

消保官指出,興航可安排旅客轉乘其他航班,若旅客不同意興航安排轉乘,可自行購買其他航空公司回程機票,價差則應由興航承擔;倘若找不到機位無法成行,消費者應留存訂單、匯款等支出單據,做為未來求償的依據。

另外,若因班機更改航空公司,導致原本訂房無法入住,消費者也務必保留訂房紀錄與付款證明,根據訂房時間點主張權益。10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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