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老闆娘控訴,當時是一位熟客到她麵店借廁所,也沒有停很久,也沒有吃麵,看到警方上前開單時有說「你們在搶錢嗎」,警員就把本子丟在地上,隨即將她過肩摔在地上,害她全身是傷,相當無奈,一周以來沒辦法吃、沒辦法睡。
不過,警方出示密錄器,強調是對方先動手將罰單本撥打在地,又搶走楊姓警員手中的筆,雙方起衝突拉扯才會順勢將她壓制在地,事後將黃婦帶回警局偵訊,2名執勤員警臉部、頸部及四肢也有多處抓痕。
黃姓老闆娘被依妨礙公務移送法辦,檢察官裁定以3萬元交保,但她認為警方執法過當,已經到醫院驗傷,不排除提出傷害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