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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用品展11/18登場 寵物食品標示6成違規

卡優新聞網/段楚禎 2016.11.18 00:00

冬季最大寵物展「2016寵物用品博覽會」11月18日至21日在世貿三館登場。台北市法務局及動保處公布市售寵物食品內容物抽驗檢測結果,標示不完整者或未標示不合格比率高達6成1。

台北市每年抽查市售寵物食品內容物,今(2016)年截至10月31日止完成78件產品檢測,包括乾飼料34件、罐頭22件及鮮食或餐包22件。檢測項目包括黃麴毒素、三聚氰胺、致病性大腸桿菌、沙門氏桿菌及重金屬鉛、鎘、汞及砷等,檢驗結果均符合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為配合動保法於2015年增訂有關寵物食品應標示事項規定,同步抽查寵物食品店家販賣的寵物食品標示,在59件商品中標示不完整或未標示者共計36件,不合格率61%,不合格商品中有7件無中文標示,其餘主要違規類型為保存期限方法及條件、適用寵物種類及方法等標示不完整。

台北市動保處防疫檢驗組組長胡金灝表示,動保法第22條之5規定,對於寵物食品應標示事項有明確規範,寵物食品容器、包裝或說明書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品名」、「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所使用主要原料、添加物名稱」、「營養成分及含量」、「製造、加工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

另外,輸入者應加註「輸入業者及國內負責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原產地。」、「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保存期限、保存方法及條件」、「適用寵物種類、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等。經查核寵物食品標示不符合規定者,已依動保法第29條第8款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如屆期仍未改善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胡金灝進一步指出,依動保法規定國內所有製造、加工或輸入之寵物食品,均須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申報,建立市售寵物食品資料與業者查詢資料庫。飼主在購買寵物食品前,可至農委會建置「寵物食品申報網」查詢產品的來源產地、加工廠名稱、主要原料、甚至營養成分與添加物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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