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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盼車輛分享合法 交通部:跟營業不能混為一談

NOWnews/ 2016.11.17 00:00
▲「UberEATS」上路第一天就被公路總局查獲6件違規案件,總開罰金額為60萬元。(圖/Uber公司提供)UBER今(17)日在官網上公布寫給總統蔡英文的公開信,希望將「車輛分享」納入法治規管,讓台灣開放經濟機會和更多元的消費選擇。交通部也回應,強調營業就是營業,不能把車輛共享混為一談,若為了照顧這些人而不顧消費者及其他產業的權益,這也不是總統想要看見的結果。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表示,交通部一直以來都講得很清楚,希望UBER不能只為了白牌車的利益,而不管消費者及其他產業權益。另外他也認為,UBER是營業就是營業,車輛共享是鄰居或朋友正好有共同目的地,一起行動才叫共享,而不是在外面繞半天,一叫車就來把乘客載到指定地點,這樣就把共享放太大了。

另外,胡迪琦也說明,立法院與行政院之前都曾經針對UBER召開公聽會,交通部立場一直沒有改變,如果是對整體環境是好的,那就還有討論空間。就像之前提到,如果只在偏鄉或是沒有運輸業願意服務的地方,就可以討論UBER的可行性,但UBER都只願意在都會地區,卻無法保障消費者,這樣主管機關無法放行。

對於UBER要求針對電商另外立法,胡迪琦也回應,交通部公告的「多元化計程車方案」,已經在很多規定上有鬆綁,希望UBER可以拿出誠意遵守運輸業的管理方式,交通部也願意提供相關的輔導。但UBER從頭到尾都是說願意配合、願意協助,事實上卻沒看到實際作為,這是最大的問題所在。

針對UBER指控公路總局對UBER駕駛的巨額罰款是全球前所未見,胡迪琦強調一定會有裁罰基準,罰款都是會以漸進式的方式進行,一但到了惡行重大、屢勸不聽才會有重大處分。而之前對於UBER公司的罰款,之前法院判決交通部資料不齊全,程序也有問題,交通部也將該有的程序與事證補齊,等待法院最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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