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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審勞基法修正 1例1休或2例送朝野協商

中央商情網/ 2016.11.17 00:00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016年11月17日電)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決議,有關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的第24條跟第36條的立委提案,全部送朝野協商。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委員會中決議將勞動基準法第24條,有關延長工時的加班費部分,跟勞基法第36條,有關1例1休或2例部分併案審查,經過超過2小時討論後,委員投票以5比3決議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會中,勞動部長郭芳煜持續強調,現階段1例1休是比2例更好的方案,國民黨立委李彥秀、陳宜民跟蔣萬安等人則仍堅持2例。

時代力量則提出折衷版本「1例1假」,明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休假,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假日,且勞工在休假日的工作時間計入延長工作時間總數當中。雇主經勞工同意在休假日工作,其工資需加倍給付,並在事後需給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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