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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拉法葉艦案不法所得 北院首開庭

中央社/ 2016.11.16 00:00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6日電)特偵組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拉法葉艦不法所得9億多美元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汪傳浦家族委任律師則強調,汪家所收的錢是佣金非回扣。

刑法沒收新制今年7月1日上路,特別偵查組為追討不法所得,同一天向北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拉法葉艦不法所得9億元6975萬餘美元(約折合新台幣300億元),若法院裁准,再依司法互助程序請求瑞士等國返還這筆被凍結的資產。

中華民國駐英代表處透過管道,證實汪傳浦已於去年1月20日於倫敦病逝。汪傳浦的妻子及孩子等5人,委任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宋耀明處理此件沒收官司。

北院今開庭審理此案,但以恐危害國家安全為由,不開放旁聽。庭訊結束,宋耀明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今天開庭的主要內容在釐清委任合法性、利益衝突等問題。

宋耀明說,海軍在民國80年與法方湯姆笙公司在拉法葉購艦案中簽排佣條款,這代表湯姆笙若請仲介商洽談軍艦買賣事宜並給付佣金,若未告訴海軍,就得賠付違約金,但法方與汪傳浦在78年就定合約,並約定支付佣金,本案受委任,沒有利益衝突問題。

宋耀明指出,「回扣」的交付對象是公務員,若是找代理商買東西,這絕對不是貪汙治罪條例中所說的回扣,加上海軍在先前仲裁案立場,也認為湯姆笙給汪傳浦的是佣金,這代表汪所收的錢是佣金並非回扣。

至於委任合法性部分,宋耀明說汪家人有提出駐英代表處的委任認證影本資料,法官也函詢外交部確認,這部分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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