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至2018年2月的朴槿惠面臨以下幾種選擇:
●請辭
若朴槿惠請辭下台,60天內將舉行選舉選出她的繼任者,任期共為5年。
根據憲法規定,選出新任總統前,現任國務總理將暫代總統職務。
●彈劾
要發起彈劾,在300人的國會中必須有過半數議員支持這項提議,並取得3分之2的贊成票,以批可彈劾案。
若彈劾案通過,這項議案會交由憲法法庭複審,9位法官中至少須有6位同意彈劾案。總統的權限在憲法法庭裁定前會暫時中止,最久可達6個月。
若法庭批准這項彈劾案,60天內將舉行新任總統選舉;若彈劾案遭駁回,朴槿惠將立即復職。
●朴槿惠釋出所有權力,服務至任期滿
朴槿惠可能同意政黨要求,釋出她的所有權力,以換取繼續做到任滿,由國會指任的新任國務總理與內閣將掌理國政。
目前尚無總統面臨此局面,政治分析師認為朴槿惠不太可能接受這項提議。
●朴槿惠忽視要求她下台的意見
朴槿惠可能會宣布繼續擔任總統一職,包括代表南韓出席外交峰會。但此舉可能再次引發抗議集會。
根據憲法規定,除叛國罪外,不可對在任總統提出刑事起訴,因此也無法在朴槿惠的任期內將她關押入獄。(譯者:中央社廖禹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