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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惹議 中市:實際務農者不受影響

中央社/ 2016.11.15 00:00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5日電)地價稅調整案最近引發爭議,台中市政府今天說,農業用地若實際作農業使用者不課地價稅,因此,實際從事耕作的農民,並不會因為地價漲跌而受到影響。

地價稅調整案引發爭議,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今天帶領民眾前往市府廣場抗議陳情,要求市府重新評定地價稅,限期市府1週內提出正面,不然下次還會再來抗議;昨天更有國民黨籍市議員朱暖英指稱,有一名老農疑因不堪地價稅從原來的30多萬元漲到80萬元而高血壓送醫不治。

台中市政府指出,今年依中央規定調整公告地價,並連帶變動地價稅稅額,但市府強調,目前農業用地若作農業使用,並非課徵地價稅而是課徵田賦,而田賦已經在76年即停徵,因此實際從事耕作的農民,並不會因為地價漲跌而受到影響。

市府表示,公告地價依規定3年調整1次,今年年初全國皆調整公告地價,台中市各地區公告地價雖有漲有跌,但平均仍僅占市價14.61%,為6都最低。

市府說,依規定在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業區及保護區,或是在非都市計畫區內的農牧、林業、養殖等用地,若是實際作農業用地使用,則課徵田賦,不課徵地價稅,而目前田賦停徵中。

市府也說,若該農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例如建築房屋、工廠、汽車保養廠、教練場等,則依未作農業使用的面積比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以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的稅率,改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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