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出庭作證時的高振利,面容已與案發時大不相同,不僅精神恍惚,在檢察官提問時,甚至多次抱怨監獄生活痛苦、讓他萬念俱灰,對於案情細節多記不清楚,「連現在有沒有吃飯都不知道」,可見入監生活對他打擊甚大。但當檢察官問到混摻銅葉綠素的油能否供人食用一事,高振利再三強調自己做生意憑良心,每天三餐都吃自己做的油,從不賣不能吃的油。且據他所知,國外也有摻銅葉綠素的情形,他購買的銅葉綠素是食用級,強調偵辦該案的彰化地檢署施教文檢察官,也說大統油可以吃,沒有安全疑慮。
而從開庭提示的2013年10月偵訊筆錄可知,高振利當時對於是否明確告知頂新製油採購人員他有混油ㄧ事,說詞反反覆覆,其中較為肯定不知情的紀錄,包括案發後為何沒有通知福懋和頂新製油下架回收,是因為「他們兩家都不知道有加銅葉綠素」,「他們(頂新製油)要青的(橄欖油)就給他青的、要黃的就給黃的,但沒有跟他們說過有加銅葉綠素」、「只有自己和溫瑞彬(大統員工)知道」等等。最後合議庭勘驗當時的偵訊光碟,顯示檢察官可能有誘導訊問的行為,引導高振利從原本回答「不知道陳聰筆(頂新採購)是否知情」改稱「應該知情」。頂新律師對此表示,高振利證詞模稜兩可,但對「不知情」的供述內容較肯定且完整,檢察官卻拿高振利「頂新採購好像知道」的證述做為起訴基礎,證據明顯不足,違反「罪疑惟輕」原則。
對於檢察官詢問是否認識頂新高層ㄧ事,高振利表示從未見過面,平常交易只接觸過頂新採購,沒跟外界說自己用銅葉綠素混油,還把跟食品公司買的銅葉綠素標籤撕掉,隱藏此事證。對於為什麼賣給頂新的混油,頂新驗收卻可以合格?高振利表示並不知情,但也因此食髓知味,繼續供給頂新混油,即使頂新製油有跟他要過產地證明,高振利仍繼續摻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