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指出,已指示駐印尼代表處提供必要協助,但經印尼法院重審後,仍維持原判決,外交部深感遺憾。
外交部表示,藉此機會再次呼籲,持有、販賣、製造及使用毒品在東南亞地區國家均屬重罪,請國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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