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日下午一時許,義里派出所接獲兆豐商業行員報案,指有人欲匯 巨款到馬來西亞,可能是遇到詐騙集團,致員警周文彬、盧建男急趕 到現場處理。林女稱從事國際貿易工作,日前於國外購買一批貨品, 匯款到馬來西亞美金一萬二千元為貨款款項,就不需警方介入處理。
警方之即詢問匯款到馬來西亞帳戶為?何人所有?林女這時才面有難色 拉員警到一旁的VIP貴賓室小聲說,我朋友有一筆貴重物品(鑽石及黃 金首飾)遭馬來西亞海關查扣,裡面有很重要的物品,只要匯款美金 一萬兩千元行賄馬來西亞海關就能放行,希望警方保密不要讓別人知 道。
警方至此即明了是詐騙手法!若包裹因刑事犯罪遭馬來西亞海關需負刑 責,且物品可能遭查扣不可能打通關行賄海關就能取回包裹!林女在警 方及櫃員苦口婆心勸說才打消匯款念頭。
警方調查,林女接到友人通知有一批貨遭馬來西亞查扣,一時不察 該朋友臉書被盜,誤信係為國外友人貨品遭扣,因此林民才想經由打 通關方式匯款到馬來西亞海關所提供帳戶。因行員察覺怪異因此通知 警方到兆豐商業銀行處理才能及即阻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