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會開放,立法院院會今天(11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議事規則修正案」,未來各委員會開會時,除了出席、列席、會務工作人員及持立法院核發採訪證人員外,其餘人員經會議主席同意後,始得進入旁聽。由於現行條文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開會時,除了出席、列席及會務工作人員外不得旁聽,遭質疑有礙民主權及民主政治「議事公開」之原則。不過,修法後,未來各委員會將可開放旁聽,將能落實議事程序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