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名法律界人士在行政院大門口高喊「只有砍假,沒有加薪」。
律師劉冠廷表示,民進黨政府宣稱一例一休的修法是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多給勞工加班費,這說法太荒謬。
他表示,2001年當時勞委會做出函釋,休息日出勤前兩小時給予平日工資的1.33倍的加班費,後兩小時給予1.67倍,第5到8小時勞資雙方可約定,但不得低於1.67倍。
劉冠廷指出,這和政府現在推出修法版本一模一樣,勞動部為了自圓其說,騙大家說現行只給0.33倍和0.67倍加班費,明顯是混淆視聽。勞工休息日上班不僅薪水沒增加,還要被砍7天假。
律師邱顯智說,台灣是「過勞之島」,政府想要修法增加勞工休假,看看勞工的特休假這麼少,為何不讓勞工的特休假跟軍公教一致?若政府執意曲解法令,不排除發動更大規模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