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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 放寬至11月30日前補申請

NOWnews/ 2016.11.09 00:00
▲行政院召開「地價稅開徵情形及因應措施」記者會。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左二)主持、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左一)及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右一)出席說明。(記者王鼎鈞攝,2016.11.9)地價稅調漲開徵,引發民怨。行政院9日祭出因應措施,財政部次長蘇建榮宣布,針對9月22日前,未及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者,得於11月30日前補提申請。另外,由於漲幅不小,財政部也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自行擬定地價稅緩繳或分期繳納的措施。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也特別說明,地價稅的調整,是在去年政黨輪替前就依法調高,今年一月公告。

地價稅稅率為:一般用地千分之10至55,自用住宅千分2,事業用地千分之10,公共設施保留地千分之6。自用與非自用差距高達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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