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市東區經營餐廳的羅男,平常習慣找特種行業坐櫃小姐到郊區打野戰,以及通知LINE群組同好到現場偷錄影片,再傳到群組供眾人欣賞。今年2月他約王女到內湖區偏僻產業道路涼亭做愛,彭男偷偷躲在草叢邊看邊錄影,並將影片上傳,這段性愛影片在萬華各家阿公店瘋傳,王女才驚覺自己竟成為活春宮女主角。
羅男供稱,做愛時有用轎車擋住產業道路口,以防其他車輛進入,但檢察官認為,儘管車輛無法經過涼亭,但路人仍可進出,雖然涼亭屬公開場合,彭男偷拍行為不構成《妨害秘密罪》,但羅、彭男將性愛影片上傳已觸法,遭檢方依《散布猥褻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