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返回警所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一部自小客車特徵及行駛時間點與民眾所供述相符,認為涉嫌重大,經查詢車籍資料後通知車主說明。王姓駕駛坦承因撞到人後一時心慌才會逃逸,心中也很後悔,全案警方依法函送偵辦。
警方表示,路口監視器是警方辦案法寶,許多作姦犯科者原以為使用贓車就能躲過監視器,其實「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雲林縣警局已陸續建立一系列綿密路口監視網,對改善治安工作將會有極大幫助,亦將讓歹徒無所遁形。
圖說:埒內警方根據路口監視器通知涉嫌肇逃車主到案,經比對現場遺留車身零件宣告破案。(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