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自由時報》報導,基隆市一名34歲的李姓男老師,曾經在某校擔任過3個月的代課老師,去年8月間,他透過臉書揪了數名不愛念書的翹家男學生到家中玩「大老二」,規定輸的一方必須被彈下體,趁機猥褻男學生得逞。夜裡他還趁少年們熟睡時,朝他們的下體、肛門拍照,當作收藏。
除此之外,李男還曾隨機尋找少年脫襪給他聞,或帶到偏僻處猥褻下體並拍照,甚至收容其他離家少年強迫進行口交、肛交等行為。到案後,李男向警方供稱確有性交,但絕無強迫,少年們都是合意且清醒狀況下與他發生關係的,不解為何自己這樣算觸法。不過經法院調查,這些被害少年皆因害怕自己被偷拍的下體照外流,才不敢反抗、成為李男的逞慾性奴。
基隆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罪行重大,依故意與未成年強制性交、性騷擾、拍攝電子訊號、強制猥褻、故意乘機猥褻、與未成年性交等6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