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造林之國有林出租造林處理方案暨執行計畫」係延續行政院91年核定之「國土保安計畫-解決土石流災害具體執行計畫」混植造林木每公頃600株之精神,在不影響國土保安之原則下,造林方式可選混植造林木每公頃600株,或以帶狀、塊狀方式於30%之租地內完成造林,逐步復育造林,輔導租約到期的林農完成換約,以免影響承租林農之農保權益。
屏東林區管理處表示所屬六龜工作站轄區目前仍有超過180筆承租林農尚未提出換約申請,希望透過這次說明會詳細說明計畫目標、換約流程,與林農互動、溝通,傾聽林農在換約上遭受的困難並協助解決,因事涉及林農權益問題,期待林農能配合政府政策。
訊息來源: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